德国专利侵权案件的审理采取哪种形式?本篇将进行解答。
德国地区法院审理专利侵权案件的法院通常由三名或更少的具有法律背景的专业法官组成,无论是在处理实体问题的专利侵权诉讼中还是在临时禁令诉讼中。相比之下,联邦专利法院审理专利无效程序时则有五名法官,其中三名具有技术背景。上述诉讼或程序均未使用陪审团。
在涉及实体问题的专利侵权诉讼中,当事人需要在开庭前审理提交各类诉讼文书,包括详细的事实陈述、证据和法律论证。开庭审理通常会进行几个小时,主审法官在审理过程中扮演主动角色。
在临时禁令程序中,如情况紧急,审理侵权案件的法院可在提交申请后的数小时或数天内发出单方禁令(ex parte injunction)。但法院一般会在较短的时间内安排开庭,让双方在审理之前提交诉讼文书。
专利诉讼中最重要的证据是书证和专家证据。专家证据由法院指定的中立专家按照法院的指示提供。通常在法院缺乏必要的技术专业知识的情况下,提供专家证据来确定涉嫌侵权的产品是否体现了系争专利的权利要求的要素。除了法庭指定的中立专家外,当事人提交各自指定专家的意见更为常见,包括提供相关实验报告。
法院有权决定是否听取证人的证词,但通常不会这么做。在处理实体问题的诉讼中,证人在现场作证,主要由法庭进行质询。当事人的律师也可以对证人进行质询,但由于存在交叉质询一般不会这样。
宣誓证词仅在临时禁令程序中才可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