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单一专利制度已正式启动

日期:2023-08-25 编辑:超级管理员 浏览:305

欧洲单一专利制度已于202361日起正式实施。专利权人可以在欧洲专利授权公告后的一个月内向欧专局提交“单一效力请求”的申请,该专利就可以在单一专利体系的全部成员国生效,获得统一保护。目前已经有17个国家批准了该协议(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葡萄牙、斯洛文尼亚、瑞典)。对于尚未加入该制度的欧洲其他国家,如冰岛、挪威、波兰、西班牙、瑞士、土耳其和英国等,仍然需要通过传统欧洲专利生效程序完成在该国境内的登记生效。 

在专利年费缴纳方面,对于单一专利,专利权人只需每年以一种货币向欧专局一次性缴纳即可;而对于传统欧洲专利,专利权人需要每年到各个生效国缴纳年费,并且要以该生效国的国家货币为准。下面我们以德国、法国、意大利、荷兰为例,分别从单一专利和传统欧洲专利的20年维持费来作个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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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述表格中可以看出如果专利权人想要在四个或以上的成员国获得专利保护的话,无论从专利官费、服务费以及总费用的角度考虑,选择走单一专利途径都是更优的选择。但是如果专利权人只需要在三个或更少的国家进行保护,传统的生效方式所缴纳的官费则更少,但服务费仍需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