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质押

日期:2025-01-21 编辑:超级管理员 浏览:216

专利权质押是指以专利权中的财产权作为质押的标的物,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专利权转让的价款优先受偿。以下是专利权质押的具体流程和法律要求:

一、专利权质押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权质押登记工作。

二、专利权质押的流程

1. 签订质押合同

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合同,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

§ 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 专利权项数以及每项专利权的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

§ 质押担保的范围。

2. 准备申请材料

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签字或盖章的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表;

专利权质押合同原件;

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当事人签署的相关承诺书;

委托代理的,注明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专利权经过资产评估的,还需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3. 提交申请

当事人可以通过邮寄、直接送交或在线提交等方式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相关手续。

在线提交的步骤如下:

1. 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https://cponline.cnipa.gov.cn/),新用户需按用户类别进行注册[^63^]

2. 点击专利事务服务”→“专利合同审查”→“专利权质押登记”→“业务办理

3. 点击新申请”→“确认

4. 填写办理人信息(带*为必填项,地址必须按照省市区写全)选择通知书领取方式下一步。

5. 点击新增”→填写将抵押的专利号保存(抵押多个专利的,需逐步新增,也可以导入Excel表格,表格第一列写专利号,空第一行)下一步。

6. 填写合同信息(带*为必填项)下一步。

7. 点击新增,逐个填写并保存出质人、质权人、债权人、债务人信息。

8. 上传扫描件:点击上传文件。

9. 逐个上传申请表、质押合同、证明文件(上传的文件需按页码顺序扫描成PDF多页格式)。

10. 提交。

1. 审查和登记

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质押登记申请文件后,将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登记。

通过互联网在线方式提交的,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登记。

审查合格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利公报上进行公告,并在专利登记簿上予以登记,向当事人发送《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

审查不合格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向当事人发送《专利权质押登记业务专用函》,告知当事人应当消除的缺陷,并退还全部申请材料。

2. 取得《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

国家知识产权局按照申请人请求通过邮寄的方式或电子发文方式将《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送达给请求人,请求人也可选择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业务受理大厅或地方知识产权业务受理窗口(专利代办处)自取。

三、注意事项

1. 专利权的有效性

专利权必须有效,且在质押期间,出质人应继续维护专利权的有效性,如按时缴纳年费等。

2. 共有的专利权

以共有的专利权出质的,除全体共有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3. 外国人或外国企业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4. 文件要求

除身份证明外,当事人提交的其他各种文件应当使用中文。身份证明是外文的,当事人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

当事人通过互联网在线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的,应当对所提交电子件与纸件原件的一致性作出承诺,并于事后补交纸件原件。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顺利完成专利权质押登记,确保质押的有效性和法律保护。

 


上一篇 专利权转让
下一篇 专利标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