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许可实施是专利权人将其专利权中的实施权授权给他人使用的一种方式,以下是专利权许可实施的流程、注意事项和法律依据:
一、专利权许可实施的流程
1. 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o 明确许可形式:专利实施许可分为独占许可、排他许可和普通许可三种类型。独占许可是指在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专利权人只授权被许可人实施其专利技术,专利权人自身也不能使用该专利技术。排他许可是指在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专利权人授权被许可人实施其专利技术,但专利权人仍保留实施该专利技术的权利。普通许可是指在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专利权人授权被许可人实施其专利技术,同时专利权人也可以许可其他人实施该专利。
o 详细约定许可范围:合同中应详细约定许可的地域、期限、实施方式及数量限制,避免后续执行中的模糊地带。
o 明确专利权终止或被宣告无效后的法律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有效期限是申请之日起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的有效期限是申请之日起10年。合同中应明确专利权终止或被宣告无效后的法律责任。
2. 准备申请材料
o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合同应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专利权项数以及每项专利权的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实施许可的种类和期限等内容。
o 身份证明:许可人与被许可人的合法居民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o 委托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o 其他材料:例如,当事人针对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了补充协议的,在必要的情况下应当一并提交。通过互联网在线办理的,应附上由双方当事人或被委托人签章的电子扫描件与原件一致的声明。
3. 提交申请
o 网上办理:请求人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专利业务办理系统(http://cponline.cnipa.gov.cn)进行线上办理新申请、变更、注销手续[^85^]。
o 当面提交:请求人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地方业务受理窗口(如专利代办处)面交。
o 邮寄提交:邮寄地址应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地方业务受理窗口的地址,当事人应在邮寄信封上注明“许可备案”字样。
4. 审查和备案
o 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地方知识产权局将在7个工作日内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将出具备案证明。
o 不予备案的情况:专利权终止、被宣告无效,专利申请被驳回、撤回或者视为撤回的;未经共同专利权人或申请人同意,其中一方擅自与他人订立合同的;同一合同重复申请备案的;合同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限的;其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o 注销合同备案的情形:提交虚假备案申请文件或者以其它手段非法取得或伪造专利合同备案证明的;专利申请被驳回或者视为撤回的;专利合同履行期间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
5. 取得备案证明
o 查询备案信息: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官方网站和专利公报定期公布合同备案的信息。
o 备案费用:政府部门免费为当事人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国外专利法律状态检索除外)。
二、专利权许可实施的注意事项
1. 主体资格审查:合同双方应对合同对方的资产状况、信誉状况以及是否有签订此类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等进行调研。
2. 明确授权条款:在常见的授权事项中,专利权的使用方式最易产生隐患。例如,仅在许可合同中写明授权“制造”和“使用”,是否暗含着“销售”的权利?如果仅写明“使用”,是否暗含“制造”的权利?这些问题最能使许可双方产生歧义。
3. 签订保密协议:在谈判前签订保密协议,避免技术秘密外泄,这是达成合作的前提。
4. 审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有效性:确保专利权被授予,转让方是合法的专利权人,是否有共有权人,是否取得共有权人的同意,专利权的缴费问题等。
5. 注意约定转让方的特定义务:例如,提供实施专利技术的有关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承担对专利权的完整性的担保义务,如实向受让方说明订立合同前专利实施的情况等。
三、专利权许可实施的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o 第五十一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意愿实施开放许可的专利的,以书面方式通知专利权人,并依照公告的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标准支付许可使用费后,即获得专利实施许可。开放许可实施期间,对专利权人缴纳专利年费相应给予减免。实行开放许可的专利权人可以与被许可人就许可使用费进行协商后给予普通许可,但不得就该专利给予独占或者排他许可。
o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就实施开放许可发生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o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 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
§ 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
o 第五十四条: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2.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
o 备案要求:当事人提交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专利权项数以及每项专利权的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实施许可的种类和期限等内容。
o 不予备案的情况:专利权终止、被宣告无效,专利申请被驳回、撤回或者视为撤回的;未经共同专利权人或申请人同意,其中一方擅自与他人订立合同的;同一合同重复申请备案的;合同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限的;其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专利权人可以顺利完成专利权许可实施的流程,确保许可的有效性和法律保护。